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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检察院召开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第十二次学习会议
时间:2019-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安排,10月10日上午,天长市检察院组织召开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桑胜章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桑胜章检察长主持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共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天长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曹伟礼、朱天祥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徐涛、叶方华同志围绕“担当作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曹伟礼、朱天祥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交流发言

徐涛、叶方华同志围绕“担当作为”作交流发言

  

  最后,桑胜章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好学习内容提出要求: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铿锵有力、振奋人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二是《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是我们党建设高素质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全体干警要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精神状态,投入到检察工作中,锤炼忠诚品格,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三是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重大意义,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四是学习领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相关规定,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