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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天长市检察院诉环保局怠于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时间:2018-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23日,天长市人民检察院诉天长市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2017年滁州市首例省院批复同意提起公益诉讼案件。 滁州市人大、滁州市检察院、天长市人大等相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该院还邀请天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机关人员等共计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98日该院至天长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检查时,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存在废气通过管道直接排放、尾水未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产。同年928日,该院向天长市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1024日,环保局函复该院,但垃圾填埋场的现状与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回函前无异,周边环境状况未得到有效改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126日,天长市检察院向天长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天长市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违法;判令该局继续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依法对天长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围绕被告是否怠于履行相应的环保监管职责和天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是否得到改善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在查证辩论阶段,公益诉讼起诉人沉着应对,通过证据展示台将勘查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五组证据予以当庭展示,以充分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对被告的答辩和质证意见一一作出强有力的回击,充分展现了检察官的风采,得到旁听人员一致肯定。 通过在庭审中释法说理,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宣传,为行政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一方面有效宣传检察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对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7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传水,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振文等相关领导旁听了案件审理

展示勘查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

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