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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天长市首例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9-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9日,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被告人娄加俊为首的十六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娄加俊先后网罗被告人张学文、娄家峰、胡学伟、岑兆阳、毛玉维、徐晓东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持刀追砍、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打压废旧电线的买卖双方,非法控制当地的废旧电线市场。后在娄加俊的同意和支持下,张学文、毛玉维、徐晓东采取同样手段,强占针脚料回收市场。之后,娄加俊、张学文又吸纳被告人刘又兵、蒋星宇、潘学洋等人加入,逐步形成以娄加俊为组织、领导者,以娄家峰为领导者,以张学文、毛玉维、徐晓东为积极参加者,以胡学伟、岑兆阳、刘又兵、蒋星宇、刘新科、潘学洋、沈昊、王枫、王超、叶会容、王富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为获取非法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聚众造势、恶意举报等手段,在秦栏镇及周边地区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当地民营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对当地的废旧电线、针脚料回收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是安徽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系天长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天长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天长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专班,在天长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倒排工期,加班加点,迅速高效完成了该案审查起诉工作,高度体现了“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理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