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天长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9-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5日下午,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其骏、陈俊、崔信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天长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其骏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陈俊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崔信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套路贷”犯罪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更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被告人张其骏、陈俊等人一案系天长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该案的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快诉、快判的原则,将有力地震慑黑恶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天长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践行“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的理念,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宣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