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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首例涉黑案件一审开庭
时间:2019-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5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娄加俊、娄家峰、张学文等1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胜利,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金文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干警旁听了案件庭审。天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桑胜章、专职检委郑兰先、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菻出庭支持公诉,天长市法院院长姜维安担任审判长。中央电视台、滁州电视台、天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庭审进行了采访报道。

庭审现场(一)

庭审现场(二)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胜利(右一),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金文(右二)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娄加俊先后网罗被告人张学文、娄家峰、胡学伟、岑兆阳、毛玉维、徐晓东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持刀追砍、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打压废旧电线的买卖双方,非法控制当地的废旧电线市场。后在娄加俊的同意和支持下,张学文、毛玉维、徐晓东采取同样手段,强占针脚料回收市场。之后,娄加俊、张学文又吸纳被告人刘又兵、蒋星宇、潘学洋等人加入,逐步形成以娄加俊为组织、领导者,以娄家峰为领导者,以张学文、毛玉维、徐晓东为积极参加者,以胡学伟、岑兆阳、刘又兵、蒋星宇、刘新科、潘学洋、沈昊、王枫、王超、叶会容、王富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为获取非法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聚众造势、恶意举报等手段,在天长市秦栏镇及周边地区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当地民营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对当地的废旧电线、针脚料回收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接受讯问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采用多媒体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采用多媒体方式出示相关证据

 

    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天长市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天长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天长市检察院立即依法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天长市检察院组成了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专班,在天长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倒排工期,加班加点,迅速高效完成了该案审查起诉工作。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