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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为非作恶,天长一恶势力受审
时间:2019-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7日,天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芳、何爱民等9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天长市检察院依法指派专职检委郑兰先、员额检察官董乐先、马正芳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一)

庭审现场(二)

  天长市检察院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刘玉芳等人在天长市区及周边地区向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并通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跟贴靠、聚众造势、辱骂、滋扰等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多次组织、纠集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刘玉芳为首,何爱民、何林、刘祥、刘春水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检察院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