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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检察:未成年人异地帮教 让距离不再是难题
时间:2020-11-25  作者:  新闻来源:SRC-2003509815 【字号: | |

  近日,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未成年人高某某、潘某某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虑到高某某、潘某某常住地为江苏省扬州市和江苏省灌南县,为了落实好检察机关在考验期内的帮教监督责任,该院与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签订异地监督考察协议。这不是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首例异地帮教案例,早在今年7月份,该院就接受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开展异地帮教工作。  

  根据协议规定,由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及落实考察帮教方案,对高某某、潘某某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异地监督考察,并及时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反馈帮教效果,及时调整帮教方案,共同帮助未成年人通过考验期。  

  异地帮教不仅打破了距离限制,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帮教,有助于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而且学习其他省市区关于未成年人帮教的先进经验,对天长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开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更将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