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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某涉嫌受贿罪案一审开庭
时间:2021-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7日上午,由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某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陶某在担任原滁州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林业刑事案件侦查、治安管理、森林和草原防火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4万元,涉案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各自围绕案件证据及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陶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威严,公诉人的指控和庭审教育发人深省,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经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当庭宣判,陶某犯受贿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一)

庭审现场(二)

公诉人出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