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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检察长带头出庭 全面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
时间:2022-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6日,由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天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超出庭支持公诉并就该案定性问题依法阐述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全面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要求。 

  庭前,作为该案承办检察官,王超检察长在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后,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充分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王超检察长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敦促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获得从宽处理,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今年以来,天长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为实现年度办案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地推进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