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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0日在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桑胜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98件,同比上升27.69%。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99533人,同比分别上升23.55%45.23 %;审查起诉案件601958人,同比分别上升39.9%54.02%;公益诉讼案件48件,同比上升269 %;诉讼监督案件50件,同比上升50%。打击犯罪坚决有力,诉讼监督扎实有效,护卫公益重点突出,连续两年在全省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基层检察院第一、荣获了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强化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

一年来,我们积极践行发展新理念,紧密结合天长实际,坚持围绕大局主动服务,为保障天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持续深化服务三大攻坚战。不断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存、信用卡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全年共提起公诉734人。依法严惩了刘玉芳、孔凡槽、张其骏等危害金融秩序稳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有效震慑了犯罪。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践行绿色发展观。及时介入“白塔河清四乱”专项整治,监督拆除违规搭建421648平米;监督清理河道8公里,清除沿岸堆砂5万余吨及违规种植100余处;监督拆解违停渔船81艘,工作成效受到天长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81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5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27人。聚力精准脱贫,实施助农护农大行动,通过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为5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余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巡查、涉农犯罪大扫除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着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企业需求,提升办案实效。全年共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及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2945人,从严从快办理了垄断秦栏废脚料市场的涉黑案件,有力净化了营商环境。着力优化办案方式,彰显服务民营企业责任担当,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对涉案民企及人员少捕慎诉、对企业财产谨慎采取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依法不起诉涉罪民营企业家3人,避免出现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情况。开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设立12309服务民营企业热线,加强入企普法,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

着力推深做实民生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焦点问题,积极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13名刑事被害人送去“检察温暖”。紧盯网络餐饮安全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就“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合群渠水体污染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着力打击利用电信网络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诈骗犯罪,共提起公诉1226人。

二、坚持铁腕推进,全力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查办了一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478人,批准逮捕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81人,已全部提起公诉。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干警业务学习,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领办制,成立专案组和预备队,18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参与黑恶案件办理;发挥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作用,形成打击合力。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办案节奏,充分体现从重从快。娄加俊等16人涉黑案仅用20日便完成审查起诉,被省、市两级检察院作为打好快捕快诉法律战的典型案例;认真执行“两个一律”“三长签字背书”“一案三查”等六项制度;坚持把依法严惩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33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

突出个案办理,坚持依法严惩。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关。不予认定涉黑犯罪1件,涉恶犯罪2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孔凡槽等20人涉黑案,经过严格审查,认为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更为准确,审查意见得到省、市级检察院认同,体现了既不拔高,也不降格,依法打击的要求。落实司法新理念,分化打击黑恶犯罪,突出办案效果。在办理孔凡槽一案中,针对集团首要分子“零口供”,其他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的证据现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通过科学释法说理,18名罪行相对较轻、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促使集团首犯自愿认罪认罚,分化瓦解效果显著,实现了提升诉讼效率、教育感化被告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注重职能延伸,强化综合治理。组织干警深入基层镇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摸排相关犯罪线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成因,有针对性地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和意见8份,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深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娄加俊等人涉黑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作专题报道,案例材料入选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并被推送到最高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涉黑犯罪典型案例评选。

三、坚持惩防并举,努力推进平安天长建设

聚焦平安天长建设和群众利益保护,认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保民生各项工作,努力让社会更安定,百姓更幸福。

聚焦平安天长建设,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99533人,批准逮捕325人,决定逮捕5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1958人,提起公诉467690人。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33人;经上级院交办,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人。围绕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多发性犯罪,开展出重拳、保平安、护稳定工作,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惩治“两抢一盗”、“黄赌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130263人,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合力,有力促进了平安天长建设。

聚焦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七日内回复制度,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7件次,检察长接访26次。将“两会”、“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期间安保维稳作为特殊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摸排重点信访隐患,制定应对方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普法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90份,促进治理和解决。

聚焦祖国未来成长,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决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引入“社会参与”“全程关护”等工作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挽救、矫正、预防、救助“四型关爱”维权帮教模式。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年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十余次,护航青春成长。对一起医生在体检时强制猥亵未成年女生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向监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两份,建议就存在的管理漏洞、履职缺位等问题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坚持依法监督,聚力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属性,切实聚力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均衡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不批准逮捕182人,不起诉31人,监督立案1621人,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犯11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62件次,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次。出席法庭支持公诉487件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审查法院判决裁定467690人,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依法审查司法行政机关特赦建议23件并提出意见。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18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办案机关采纳1717人,监督和纠正刑罚执行环节违法案件12件。

做强民事行政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5件。其中,办理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1件;支持起诉案件5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审判程序及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9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9件,有效促进了法院依法裁判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摸排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0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积极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赔偿损失与修复治理并重,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份。就白塔河整治向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为实现“河畅、岸绿、水清、景美”的治理目标贡献检察智慧;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与高邮检方就加强高邮湖水源地保护深化合作。聚焦食品安全,强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力度,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认真梳理近年来多发的系列制售假冒伪劣知名白酒案,发现并移送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8件,在市级、省级检察院大力支持下,与省消保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研讨,由省消保委将案件移送滁州市中级法院起诉,滁州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探索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路径。针对近年来多发的非法采矿案开展专项整治,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索赔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00余万元,唱响了维护公益“检察好声音”。

五、坚持深化改革,大力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着眼检察工作发展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新时代检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抓好政治建检。牢固树立党管一切的政治自觉,主动向市委报告检察工作,落实市委工作部署。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不断强化干警党性修养。坚持三级联动抓党建,院党总支荣获市“党建争先杯”荣誉,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天长市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导权,积极回应涉检网络舆情,维护司法公信。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着力解决干警在司法办案、工作生活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消极懈怠等苗头性问题。紧盯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实现检务督察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上级改革部署,不断优化工作机制。精简内设机构数量,优化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制度,为干警作出表率。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实现同一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不同环节由同一人办理,努力提高办案质效;积极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60222人,提出量刑建议165份,量刑建议采纳率达70.3%。加强与市监委的工作衔接,利用“拘捕诉一体化”机制办理了我市环保局原局长钱某受贿案,高质量完成案件的审查起诉。

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不断深化“天检品牌”创建持续开展“年轻干警成长成才”工程,深化检校合作,组织20余人次先后赴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学府参加培训。实施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和观摩庭审等制度,推行以老带新的导师制度,夯实检察事业发展人才基础。深化“天检品牌”创建,开展“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创建活动,全力做好第十二届省文明单位申报迎检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激情,为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奠定扎实基础。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评议、工作视察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不懈强化自身监督,实施案件质量省、市、县三级联动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881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三公开,公布终结性检察法律文书52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件次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天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各项检察改革政策的落实还需要继续完善,检察队伍的素能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三是检察工作的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成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文化建设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市检察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根本”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力落实市委各项工作要求,把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稳中求进,狠抓落实,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为天长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围绕“勇于担当、善作善成”这个根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围绕服务保障天长社会稳定、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重大工作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服务端。着力解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非法集资、乡村治安、网络放贷与诈骗等问题,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从严打击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坚持不拔高、不降格的办案原则,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办理个案为抓手,认真梳理行业管理漏洞、剖析犯罪根源,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解决一批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天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立足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齐推进,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以刑代罚、违法取证、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加强监督;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打造公益诉讼“天检品牌”。

四是继续深化检察改革,抓好落地改革项目“精装修”。围绕“制度落实,不用扬鞭自奋蹄”这个根本,持续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举措,以求极致的精神,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司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到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实体正确、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处理及时、案结事了。继续深化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持续完善新型检察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员额检察官选任和退出制度,推进办案队伍能力建设,持续释放司法改革在提升办案质效、提高司法能力上的实效。

五是坚持以“四个铁一般”的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围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围绕“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突出政治建检,深化业务强检,坚持文化育检,强化从严治检,严格按照检察队伍建设的最新要求,坚持把“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标准,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政治过硬的天检队伍。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天长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推动天长检察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