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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天长市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防控期间
时间:2020-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4月21日,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信虚假销售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20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在无医用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被害人急购口罩的心理,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其有医用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为达成骗取钱财的目的,董某某一方面用从网上盗用来的某医疗公司的相关资质、医用口罩照片等骗取买家和中间商的信任;一方面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与买家或中间商进行商谈、交易。在买家向其订购医用口罩并支付货款后,董某某以不发货、或发少量从中介处购买的“三无口罩”的方式骗取买家货款,在买家要求发货、退款及买家退货后要求退款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拖延,所骗货款用于赌博、日常高消费等挥霍殆尽。经审查,该案被害人遍及四川、河北、云南、安徽等多地,涉案总金额达70余万元。案发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因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出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疫情防控期间,再次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天长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