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当春光融融,眼尽草木菁菁。4月21日上午,由《安徽检察》编辑部主办、滁州市检察院和天长市检察院承办的疑难案例研讨会在天长召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建武,滁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出席会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庆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凌萍萍等专家学者和两名律师代表应邀参加研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丁世龙、《安徽检察》主编张志强及滁州市检察院和天长市检察院相关干警参加会议。研讨会由天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超主持。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一起帮信犯罪个案,就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与适用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发言内容既有理论高度也有实践深度,有宏观层面的研究,也有微观层面的思辨,精彩的观点交流和思想碰撞也为今后办好帮信犯罪类案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借鉴。
李玉科检察长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帮信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但在帮信罪的法律适用、行为性质认定等方面,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给检察环节司法办案带来困扰。开展这次研讨,就是要对帮信罪的实务难点和理论困惑问诊把脉,希望本次研讨会成为增进打击帮信犯罪经验交流的舞台、破除理论瓶颈与实践争议的平台、促进检察案例工作深入发展的纽带,推动检察办案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院鲁建武副检察长发表了对研讨案例的分析意见,对研讨会的组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开展这次疑难案例研讨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高质量做好类案办理。选择多发且争议焦点颇多的帮信罪作为研讨主题,通过专家学者、律师、检察官不同群体之间的思维碰撞,有助于进一步守好案件质量这个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二是有利于营造钻研进取的办案氛围。检察干警要以疑难案例研讨会为契机,养成多学习、多思考、多总结的良好职业习惯,要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有利于提高办案质效。要切实增强检察案例意识,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指引、启迪办案实践,检察官要善于发掘总结典型案例的价值,通过案例满足社会的多元化价值需求,切实把案例的参考和指引作用落实到办案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