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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检新实践(一)】“这检察巡回工作站,真是跑对了!”
时间:2023-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天长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建强‘家门口检察院’,离人民群众更近一些”的理念,探索实行优质检察资源全要素下沉,在全市16个镇(街)全面推开检察巡回工作站建设,以一镇(街)一站、定期坐班与流动上门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打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把群众反映的需求清单变成履职清单,以坚定和果敢的步伐走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天检新路径。

自今日起,将不定期推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检新实践】专栏,记录天检人一线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

“这检察巡回工作站,真是跑对了!”

“检察官同志,太感谢了!要不是你,我们的工资只怕是要‘打水漂’了!”

“对,这检察巡回工作站,真是跑对了!”

近日,拿到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吃下定“薪”丸的刘某和工友再次来到天长市检察院永丰镇检察巡回工作站,当面向田秀珍检察官表达谢意。

原来,永丰镇的刘某在单某承建的建筑工地打工,后经结算,单某共拖欠刘某工资2.6万元未给付。刘某多次催要,始终无果。听说检察院可以帮助农民工讨薪,遂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家门口的检察院”寻求帮助。

永丰镇检察巡回工作站内,值班检察官田秀珍热情接待了刘某。考虑到农民工系弱势群体,田秀珍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刘某反映情况的确属实。在充分征求刘某意见基础上,田秀珍积极引导其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并将刘某情况反映给天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迅速为刘某指派代理人。经天长市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所欠工资款单某将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给付完毕。

为让刘某“安薪”更安心,田秀珍又联合案件代理人就该劳务合同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向天长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一起欠薪纠纷稳妥解决。其他工友得知刘某成功讨薪后,亦来到检察巡回工作站寻求帮助,遂出现了开头一幕。

据悉,今年以来,天长市检察院已陆续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刘某等66人依法维权。截至目前,法院已经判决支持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