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天长市检察院第十七期“天检业务讲坛”开讲,讲坛以研讨交流检察实践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认定的疑难问题为专题。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超主持并点评,全体办案干警及见习生、实习生参加。
王超传达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最高检提出的在检察工作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一体贯彻落实谈了体悟。领学了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关于检察委员会制度的发端和沿革有关内容以及董必武同志于1954年3月29日在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讲坛围绕刑法有关罪名中非法占有主观故意的认定展开热烈讨论。检察官们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规范内涵、认定标准、疑难问题、认识分歧等加以研究和探讨。研讨过程既有视角的交汇,也有观点的碰撞,通过研讨,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方向。
王超在发表个人观点后作总结点评:本次讲坛集思广益,形成了对部分问题的共识,如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的认定,要综合事前、事中、事后各种主客观因素加以综合判断;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此类案件;发挥集体智慧等。强调要自觉从政治责任、法理基础、实践导向上不断深化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解认识,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一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