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天长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层层学习安徽省委,滁州、天长市委及上级院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强调:
一是政治上站位要更高。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其作风建设直接关系检察队伍形象,关系法律监督公信力,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和评价,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行动上措施要更实。一方面,要层层压实责任,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另一方面,要环环紧扣链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聚焦学习教育主题,结合天长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三是导向上结合要更紧。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践导向,将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开展好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天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和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3名同志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