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由天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祝涧村原文书张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天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梅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协助天长市天长街道办事处申报、发放国家粮食补贴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种粮大户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24.9万余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证据及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庭审效果良好。公诉机关当庭发表了量刑建议。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