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
机构职能:
协助地方党委负责本级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地方党委负责本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全院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负责本院机构编制工作以及检察机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本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警察的管理、考核、晋级、晋衔工作;负责本级检察院机关机构设置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工资、奖励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等。
政治处主任:罗培龙
联系电话:0550-2391010
办公室
机构职能: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检察事务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领导批办事项和人大代表督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级印章管理和本院文印工作;负责对本院文件行文的规范审核和编号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工作;负责本院检察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负责执行检察长办公会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承办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段彦菁
联系电话:0550-2391015
侦查监督科
机构职能:
负责审查办理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本院自侦部门和侦查活动实行内部监督和制约;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和本院自侦部门的立案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发现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现象,依法通知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对错误立案予以纠正;完成检察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侦监科科长:王菻
联系电话:0550-2391025
公诉科
机构职能:
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贪污、渎职等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本院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定公诉检察工作业务规划等。
公诉科科长:沈国祥
联系电话:0550-2391052
监所检察科
机构职能:
对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近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承办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所科科长:朱承阳
联系电话:0550-2391030
民事行政检察科
机构职能: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民行科科长:张忠翠
联系方式:0550-2391032
控告申诉检察科
机构职能: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控申科科长:徐新雯
联系电话:0550-2391033
检察技术科
机构职能:
负责刑事侦查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审核工作;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技术科副科长:黄晨子
联系电话:0550-2391037
法律政策研究室
机构职能:
负责文件起草等综合文秘工作;负责检察宣传和检察文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检察调研工作,组织指导全院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专题调研,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收集、整理法律、检察业务资料;负责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室副主任:朱旭强
联系电话:0550-2391019
法警大队
机构职能:
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徐涛
联系电话:0550-2391021
计划财务装备科
机构职能:
在院党组及上级院行装处的领导下,做好“两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计装工作的有关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经费合理开支,加强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案款收支两条线,检察业务费专款专用,为全院各科室提供财务保障;做好装备管理工作,加强装备的申请、采购、登记、领用、保管的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部门资产及设备实物台账,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做好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及服装的换着装工作。
计装科副科长:殷洪烨
联系电话:0550-2391016
案件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
负责本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对本院所辖案件的全部诉讼环节实行跟踪监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监督各部门统计员按时完成每月报表,制作统计分析表,定期对各类案件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向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报告;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案件监督管理事项。
案管办主任:马正芳
联系电话:0550-2391022